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、宜昌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2008年国庆节放假为:9月29日至10月5日,共7天。其中,10月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节假日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(星期一)、30日(星期二),10月4日(星期六)、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值班、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,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;严格值班报告制度,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,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市政府办公室
2008年9月24日 |